這是我第一次正式接觸精神科病患,實習前的心情與其說是期待,不如說是既緊張又不安。
在門診的半天裡,我看到吳醫師使用很多溝通技巧與患者解釋病情。許多患者因為不規則的服藥,導致病情一直無法獲得明朗化的改善。一樣是不規則服藥,但是每個人的原因都不一樣。我發覺吳醫師通常不會馬上就指責患者不配合,而是積極的找出無法遵守醫囑的原因,然後一一澄清。這個作法與老師之前說的不謀而合。老師曾經說過,最推卸責任的護理診斷叫做「不遵從」,因為那明白的顯示出護理人員缺乏內省能力,一味的將責任推卸到病人身上。我們必須明白病人正為病情所苦,很多行為都是力不從心,而這種情況更常見於精神科病人身上。與其指責病人的不是,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找出最適合病人的護理措施來協助、引導病人達到我們所預期的醫療結果。
另外,在門診的過程中,我也
在日間病房觀察一整天,很「幸運」的看見會友互動過程間的衝突。雖然理性的我明白這些會友們已經明確的被診斷是精神病患者,但是換個方向思考,光以一個疾病診斷就剝奪異性之間進一步交往的機會,這不間接的宣告他們註定孤獨終老一生嗎?只因為「研究報告指出,精神分裂症有遺傳的可能性」,這樣的限制,會不會太殘忍!
當然,各種角度的想法我都試想過。以一個護理人員的角度評估會友自我照顧能力、社會適應能力以及人際關係的處理能力,他們病情的相對不穩定和持續進行性的功能退化都再再的顯示他們很難維持一段長久而穩定的關係。但是捫心自問,我們這些「正常人」又有幾個能長期維持一段穩定關係,既不起爭執也不惡言相向!我們同這些會友們相比,似乎也不怎麼高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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